我是署立醫院約聘人員,若12月底離職年終領的到嗎?
我是署立醫院院的醫療人員
是約聘人員
不是公務人員
因為想離職了
聽說12月底離職還是可以領到年終
但又有學姐說不能領
想慶穩一下約聘人員需做到什麼時候才有年終領
若12月份離開可以領得到嗎?謝謝唷..
●看你給的資料我想應該是依據『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 聘用的人員因此你說的年終正確名稱是 年終工作獎金●依據『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第17點規定:各機關臨時、額外、聘用、約僱人員及職務代理人
依其月支(或日支)報酬金額比照計發年終工作獎金。
依第3點規定意旨
12/1仍在職才可以支領
所以12/2以後的日期離職就可以領到年終工作獎金的
但若當年度任職未滿一年則是依實際在職月數比例支給。
這樣了解了嗎?●資料來源http://www.cpa.gov.tw/cpa2004/gvbonus/download/SYBX96011902.doc
不可以領唷~你12月底離職~表示你只做到12月底~所以你那一年只做到12月底~那年並沒有全部做完~所以沒有年終唷~真的要領的話請咬緊牙做到隔年1月1號吧!希望可以對你有點幫助!
您好:不行哦!
明年過年為2月5日。
您需做到過完年哦!
因為若是過年前離職
是不能要求年終的
且若是一月份提離職
公司也可能不發給您!
建議到過完年後吧。
多半是過年前才會發年終獎金..在此之前離職都沒有享受此福利..
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7090302381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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