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生育給付
想問一下 太太在之前的公司工作了六年
因懷孕初期身體不適 在去年7月份就離職 預產期在今年2月底這樣還可以申請勞保的生育給付嗎??
勞保生育給付想問一下 太太在之前的公司工作了六年
因懷孕初期身體不適 在去年7月份就離職 預產期在今年2月底這樣還可以申請勞保的生育給付 嗎??可以申請的~~~給你勞保局條文請檢視一下:簡單的說~只要 1:投保累計已滿280天。
(累計)2.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181日後早產者。
3: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
且符合1或2規定之參加保險 日數
於保險效力停止後一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者。
所以依以上妳太太的情況
若您符合1
2項且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
這是 是合乎請領勞保生育給付!!網址: http://www.bli.gov.tw/sub.aspx?a=fcqNNB3OEQY=
根據勞保條例第20條: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
且符合本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之參加保險日數
於保險效力停止後一年內
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者
得請領生育給付一、勞工保險部分:1. 只要是參加保險滿280天後分娩者
可以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生育給付三十日。
2. 以上指的是女性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者
按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當月(退保後生產者為退保當月)起
前6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生育給付30日。
上開所指參加保險滿280天後分娩者
是指以前到現在只要有參加勞保的年資加起來有滿280天後分娩者
可以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生育給付三十日。
所以生育給付是指女性被保險人參加勞保年資有滿280天後分娩就可以領生 育給付30日。
3. 勞保領取生育給付之請求權
自得請領之日起
因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所以可以領取勞保生育給付~因為你太太是在勞保期間受孕的!!!而且退保一年內都可以!!這個網站有很多實用的勞保文章http://tw.myblog.yahoo.com/ty-tw/archive?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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