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給付
勞保生育給付的問題-{}
想請問一下知道的大大如果我勞保是在95.07.27加保96.06.17要生產這樣的可申請生育津貼給付嗎?
勞工保險條例第31條規定
被保險人合於左列情形之一者
得請領生育給付:一、參加保險滿二百八十日後分娩者。
勞工保險條例第32條規定
生育給付標準
依左列各款辦理:一、、、、、。
二、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者
除給與分娩費外
並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生育補助費三十日。
依勞保條例第31條規定
參加保險滿二百八十日後分娩者
可申請生育給付
只要你現在的年資加上之前的年資在生產日前滿280日即可申請
並不是要連續滿280日。
另外
依勞保條例第32條規定
需「被保險人」分娩
才能按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生育補助費三十日。
而「被保險人」指的就是有投保勞保的人
所以妳只要在6月17日生產的當天
有勞保的身份就能申請生育補助費。
申請生育給付
準備以下證件交由投保單位送勞保局審核。
被保險人請領生育給付
應備下列書件(均應蓋妥印章):1、生育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
2、嬰兒出生證明書正本或載有生母及嬰兒姓名、出生年月日等專欄記事之戶籍謄本正本。
3、存摺影本 參考資料 本身是社會保險專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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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給付
生育給付到底年資怎麼解釋阿....霧煞煞
有關生產給付的年資問題與中斷勞保的問題~~有2位的回答怎麼不一樣奈~~明谷大師說:只要你合計的勞保年資有已經有滿280天
然後在投保中懷孕後離職停勞保
從離職停保日起一年內都可申請.Ella說:你必須在加入勞保至少280天的期間內懷孕~生產才符合勞保生育補助的資格
雖然你斷斷續續都有加保
但在最重要的這280天以內你有間斷
所以你是不符合.到底哪個才是對的阿...?
有勞工保險之被保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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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給付
關於勞保生育給付
請問:若8月底生產工作只做到5月底這樣我應該符合請領勞保生育給付的資格吧???????那為何申請書下面卻又要投保單位寫資料蓋公司大小章????????????
1 勞工保險條例: 第二十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
且符合本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參加保險ㄖ數
於保險效力停止後一年內
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者
得申請生育給付 第三十一條 被保險人合於左列情形之一者
得請領生育給付: 一、參加保險滿二百八十ㄖ後分娩者 二、參加保險滿一百八十一ㄖ後早產者2「勞工保險生育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並沒有區分投保中或已退保者
共用一種表格。
已退保者
不需填寫投保單位及用印
填妥資料後、檢付相關證明文件
掛號郵寄或親自送勞保局〈各地辦事處〉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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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給付
換工作後如何請領生育給付?
我有二個問題 想請熟悉勞保作業的朋友回答1.如果懷孕前勞保就已經投保累計滿280天懷孕的過程中由A公司離職到B公司( 勞保有中斷四個月 三個月後生產)這樣子 可以請領生育給付嗎?因為當時B公司的勞保作業小姐告訴我 不能請領 這樣請不下來 所以沒有申辦2.生育事實在任職公司B發生(此時尚未申請生勞保生育給付)後來又轉任到C公司 因為生育給付在二年內都可以請領 這時已經到C公司 那生育給付是應該由B公司幫忙提出申請?還是由現職的C公司提出申請?
生育給付的請領資格:一、 請領資格 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280日後分娩者。
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181日後早產者。
所以只要你在生育前的投保年資已滿280天.而且生育時尚在加保期間就可以請領二.領取生育給付之請求權
自得請領之日起
因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女性被保險人於加保生效期間分娩或早產者
始得依規定請領生育給付。
三.被保險人請領生育給付
應備下列書件(均應蓋妥印章): 生育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
嬰兒出生證明書正本或載有生母及嬰兒姓名、出生年月日等專欄記事之戶籍謄本正本。
影印存摺浮貼於申請書上四.生育給付是勞工的福利之一只要你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在期限內由現在任職的公司為你出具公司印章送件請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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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給付
勞保生育給付問題
最近要生產了
立法院草案生育給付從原本的一個月變為三個月
雖立法尚未正式通過
聽說最慢在今年的九月會公佈
當然若是我目前申請的話就是領一個月;但是領取生育給付之請求權
自得請領之日起
因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所以如果我等到此法案正式通過後再提出申請
這樣是否可以領到三個月呢?
【聯合報/記者黑中亮/台北報導】 2007.01.04 03:18 am 一百多萬無一定雇主的女性勞工有福了
勞工保險條例昨天在立法院初審通過生育給付重大變革
原本只能由勞保局領到一個月的生育津貼
將調整成可領三個月生育補助費。
參考資料 打搜尋就一堆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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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給付
勞保生育給付請領問題?
自然產申請勞保給付
是否可依夫妻投保金額高的一方去申請??
檢視圖片 勞保生育給付請領問題?檢視圖片不行喔!!!依勞保局檢視圖片生育給付簡介的條件一、 請領資格 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280日後分娩者。
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181日後早產者。
※ 全民健康保險施行後
男性被保險人之配偶分娩、早產、流產及女性被保險人流產者
均不得請領生育給付
僅女性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可以請領生育給付。
※ 所謂【早產】係妊娠週數大於20週
小於37週生產者;或胎兒出生時體重大於500公克
少於2500公克者 ---依照中華民國婦產科醫學會79年12月20日第079號函釋規定 參考資料 桃園縣網路購物服務人員職業工會 - Yahoo!奇摩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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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給付
我離職後還可以申請生育補助嗎?
我現在還在職中也懷孕五個多月ㄌ
最近我想離職
可是這樣我ㄉ勞保就要轉成國民年金
那這樣我還能申請生育給付嗎?
勞保生育給付~~勞保總年資滿280天分娩或181天以上早產
可以領『勞保生育給付一個月』(前6個月平均投保薪資)http://www.bli.gov.tw/sub.aspx?a=HZhnQmjmHGA=懷孕後才離職退保
一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分娩(生產)仍然可以領『勞保生育給付』離職後~~轉入國民年金
從100年7/1日起
只要投保國保期間分娩
不限年資可以領『國保生育給付一個月(17280元)』http://www.bli.gov.tw/sub.aspx?a=vMmF+MaLjyM=同時符合『勞保生育給付』與『國保生育給付』資格
只能『擇優』申請1種~~勞保生育給付
有年資限制(滿280天)
不論一胎生幾個(雙胞、多胞)只能領一個月投保薪資(視個人投保金額
從17880~43900)國保生育給付
沒有年資限制
一律每個嬰兒給一個月17280元
(雙胞2個月、多胞比例增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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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給付
勞保的生育給付?
1.請問勞保的生育給付是不是有『開刀給付』.『住院給 付』請問要請領的金額怎麼算?2.我的勞保投保薪資很低可否可以以先生的勞保下去申請?3.以男方(先生)來說
有什麼補助
或是什麼陪產假之類 的可申請嗎?幾天?4.以朋友的例子
他懷的是雙包胎
2個小孩若出生於不同 天(隔一天)
開刀與住院是否可分別另外依2個小孩下 去申請2筆嗎?
1.請問勞保的生育給付是不是有『開刀給付』.『住院給 付』請問要請領的金額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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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給付
產假56及生育給付
我在公司任職98年7月15日到職至目前 已任職1年多 不好意思 想請問一下在今年2月多發現自己懷孕ㄌ. 原本公司需配合加班12H.直到5月身體不適.有跟公司要求說8H小時 原本正職現變成計時1H小時95元 預產期在10/14 想請問一下 這樣我可以跟公司請產假56天嗎產假56天是公司支付?還是勞保局?請問一下 產假56天跟生育補助是一樣的嗎
1.產假是跟公司請的
且您工作任職超過六個月
依勞基法第50條第2項產假期間
公司仍要照給工資
這部份就如平常上班期間一樣的時間轉帳
不是等到回公司才給。
2.生育補助是依勞工保險條例第31條、第32條之規定
這部份是由勞保局給付
給付標準分為「分娩費」及「生育補助費」兩種
您可以參考下列的法條規定。
3.育嬰假就是留職停薪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
可申請留職停薪到子女滿三歲為止
但不得超過兩年。
------------------------勞基法第50條:(1)女工分娩前後
應停止工作
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
應停止工作
給予產假四星期。
(2)前項女工受僱工作在六個月以上者
停止工作期間工資照給;未滿六個月者減半發給。
勞工保險條例第32條:(1)生育給付標準
依左列各款辦理:一、被保險人或其配偶分娩或早產者
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分娩費三十日
流產者減半給付。
二、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者
除給與分娩費外
並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生育補助費三十日。
三、分娩或早產為雙生以上者
分娩費比例增給。
(2)被保險人難產已申領住院診療給付者
不再給與分娩費。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1)受僱者任職滿一年後
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
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
但不得逾二年。
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
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
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二年為限。
(2)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
得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
原由雇主負擔之保險費
免予繳納;原由受僱者負擔之保險費
得遞延三年繳納。
(3)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發放
另以法律定之。
(4)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參考資料 執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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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給付
已無投保勞保之生育給付申請
本人於98/03/02~98/08/31參加政府短期就業計畫於8月底前發現懷孕5週
預產期為2010/04/30我的勞保年資累計約10年
請問明年生產完可以申請生育給付嗎又因已無投保了
所以申請書上面投保單位確認欄位該如何處理呢?
你好:如果依照你的所述~應該符合申請生育給付資格.一.生育給付申請條件 1.自投保日起滿280天者
可請領生育給付.(另有二種給付
因不吉利就省略)2.勞保中斷日前
合計保險年資已滿280天
而自離職停保日算起
一年內生產者
可請領生育給付.註解:妳懷孕時需要在投保中
懷孕後才中斷停保
自停保日起一年之內生產者都可申請生育給付.3.生育給付:按申請當月(含)前6個月平均投保薪資一次給予30天.二.生育給付申請手續.被保險人請領生育給付
應備下列書件(均應蓋妥印章): 1. 生育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2. 嬰兒出生證明書正本或載有生母及嬰兒姓名、出生年月日等專欄記事之戶籍謄本正本。
[勞保局各縣市辦事處]http://www.bli.gov.tw/sub.aspx?a=36vMsDMhGuE=祝順心/中谷誠懇回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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