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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給付

有關勞保生育給付的計算方法....

如果今年的三月到此公司加入勞保的

投保薪資是165000元

那我的預產期是明年的四月

如果我申請生育給付這樣的話

大概可以申請多少錢呢?
你的\預產期是明年4月

所以你分娩時

參加勞保已超過280日

故符合請領生育給付資格.但全民健康保險實施後

你只剩下勞工保險條例第32條第2款的生育補助費 :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者

除給與分娩費外

並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生育補助費三十日。

所以你的生育給付是一個月平均工資

將近16

500元.為何說將近?因為~平均工資:謂計算事由發生之當日前六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 而有31日的月份較多

但卻只乘30日.所以最後所得金額會少於16

500元..順便附上勞動基準法49~52條文

有關懷孕女性工作人員的保護規定.希望你參考一下

避免自己的工作上的權益遭到剝削.參考法條 : 勞工保險條例第 31 條 被保險人合於左列情形之一者

得請領生育給付:一 參加保險滿二百八十日後分娩者。

二 參加保險滿一百八十一日後早產者。

三 參加保險滿八十四日後流產者。

被保險人之配偶分娩、早產或流產者

比照前項規定辦理。

第 32 條 生育給付標準

依左列各款辦理:一 被保險人或其配偶分娩或早產者

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 與分娩費三十日

流產者減半給付。

二 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者

除給與分娩費外

並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一 次給與生育補助費三十日。

三 分娩或早產為雙生以上者

分娩費比例增給。

被保險人難產已申領住院診療給付者

不再給與分娩費。

勞動基準法第 49 條 雇主不得使女工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

但雇主經工會同意

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

經勞資會議同意後

且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

不在此限:一 提供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

二 無大眾運輸工具可資運用時

提供交通工具或安排女工宿舍。

前項第一款所稱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

其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但雇主與勞工約定之安全衛生設施優於本法者

從其約定。

女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

不能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者

雇主不得強制其工作。

第一項規定

於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

雇主必須使女工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時

不適用之。

第一項但書及前項規定

於妊娠或哺乳期間之女工

不適用之。

第 50 條 女工分娩前後

應停止工作

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

應停止工作

給予產假四星期。

前項女工受僱工作在六個月以上者

停止工作期間工資照給;未滿六個月者減半發給。

第 51 條 女工在妊娠期間

如有較為輕易之工作

得申請改調

雇主不得拒絕

並不得減少其工資。

第 52 條 子女未滿一歲須女工親自哺乳者

於第三十五條規定之休息時間外

雇主應每日另給哺乳時間二次

每次以三十分鐘為度。

前項哺乳時間

視為工作時間。

參考資料 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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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給付

勞保生育給付~流產

http://tw.myblog.yahoo.com/jw!pxDIWlifGRZNZMoRUZlXlg--/article?mid=5686新的勞工保險裡面有滿84天流產者可申請需要準被什麼文件呢??查尋申請單~為什麼都找不到勞保局裡面也沒更新??滿84天的意思是~投保滿84天~還是依胎兒時間??
我想你所說的是勞工保險條例裡的第三十一條吧!

其實我是覺得法規這樣編排方式常讓人誤會了

因為只看到局部而漏了看最後面的一些但書第三十一條被保險人合於左列情形之一者

得請領生育給付:一、參加保險滿二百八十日後分娩者。

二、參加保險滿一百八十一日後早產者。

三、參加保險【滿八十四日】後流產者。

被保險人之配偶分娩、早產或流產者

比照前項規定辦理。

而第三十二條規定則如下生育給付標準

依左列各款辦理:一、被保險人或其配偶分娩或早產者

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分娩費】三十日

流產者減半給付。

二、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者

除給與分娩費外

並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生育補助費三十日。

三、分娩或早產為雙生以上者

分娩費比例增給。

被保險人難產已申領住院診療給付者

不再給與分娩費。

我特地再把三十二條列出來

並且把第一款的部分用顏色區分

因為重點就是在這裡

流產者申請的那一項叫【分娩費】

而非生育補助費

第二款裡才是有請領生育補助費的資格

而我想版大應該也可以看到裡面只有提到分娩及早產有一次給與生育補助費三十日接下來就要請你往勞工保險條例幾乎是最後面的76之1條看了

條文如下:本條例第二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九條至第五十二條有關生育給付分娩費及普通事故保險醫療給付部分

於【全民健康保險施行後

停止適用】。

我想

我以顏色註記的部分標示重點給你看

應該就非常清楚了

在健保實施後

勞保裡的分娩費也已經取消了

而原本流產能請領的勞保補助

當然也就都沒有了~ 參考資料 法規後面總有一堆但書

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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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給付

勞保生育給付

請問我預產期是五月底但我三月底離職還能有勞保生育給付嗎?
勞保生育給付請問我預產期是五月底但我三月底離職還能有勞保生育給付簡單的說~只要1:投保累計已滿280天。

2.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181日後早產者。

3: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

且符合1或2規定之參加保險日數

於保險效力停止後一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者。

網址:http://www.bli.gov.tw/sub.aspx?a=fcqNNB3OEQY=所以依妳的情況

今年3月離職

雖然無勞保

若投保累計已滿280天仍合乎請領勞保生育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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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z101406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生育給付

代理教師暑假生產有無生育給付

我在國小擔任長代的代理代課教師(99.8.27~100.7.1)

目前勞健保的投保單位為學校

但聘約到今年7月1日

我的預產期則在今年8月4日

請問我能不能申請生育給付?相關法規要到哪裡查閱?
請領資格1.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280日後分娩者。

(不限同一公司)2.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181日後早產者。

3.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

且符合1或2規定之參加保險日數

於保險效力停止後一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者。

※全民健康保險施行後

男性被保險人之配偶分娩、早產、流產及女性被保險人流產者

均不得請領生育給付

僅女性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可以請領生育給付。

※ 所謂【早產】係妊娠週數大於20週

小於37週生產者;或胎兒出生時體重大於500公克

少於2500公克者---依照中華民國婦產科醫學會79年12月20日第079號函釋規定。

檢視圖片給付標準女性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者

按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當月 (包括當月)起

前6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1次給與生育給付30日。

請領手續被保險人符合請領資格於請領生育給付時

應備下列書件 (均應蓋妥印章):一.生育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

生育給付申請書pdf二.嬰兒出生證明書正本或載有生母及嬰兒之姓名、出生年月日等專欄記事之戶籍謄本正本。

參考資料 勞保局、http://songhongmba.wordpres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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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給付

生育給付申請

如果是97年6月退保

隔月就發現懷孕呢? 這樣可以申請生育津貼嗎?
97年6月退保

隔月就發現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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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給付

請問有關勞保生育給付

1.本人於97年10月19日懷孕

當時有在上班

也有參加勞保

後來身體不適

在同年12月9日向公司離職

請問這樣還能申請勞保生育給付嗎?2.如果離職後過幾個月再加保(中間間斷了幾個月沒有參加勞保)

那是否還能申請生育給付?
aaaa.....要不要再加保都不影響你的生育給付的請領權益阿義牯的部落格不是很多勞資權益的發表

怎麼這麼簡單的問題還在誤導大家咧?阿義牯說此條文意思也就是說生育那一天妳的勞保還有繳費生效嗎這句話完全錯誤

阿義牯的法令都在舊版的

目前今年已通過新法

就算你不是在加保期間

只要退保一年內都可以請領生育給付......重點在於你以前有投保280天就可以申請一個月的生育給付

而生育給付是你分娩日前六個月的平均薪資

如果你沒有再去加保

就是依你退保前的六個月的平均薪資下去計算...如果你有再去加保二個月

就會連同之前再計算四個月一起計算六個月的平均薪資來計算!!沒工作就不要去工會加勞保

省得勞保局查得很嚴

屆時可能無法申請理賠!你現在不用再去加保

未來生育時就可以申請了!沒加勞保會加入國保

國保若有懷孕時可以申請減免

這可以去跟公所辦理!希望大家都可以回答正確不要亂回答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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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z101406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生育給付

勞保生育給付

我的勞保年資我有去查過我有3年的年資...不過我現在懷孕7個月了...公司叫我們簽離職單...我98年12月進公司..99年3月還4月有離職...5月又在進同一家公司...100年1月..公司叫我們簽離職單...因為公司也快稱不下去了...那這樣我就沒有勞保了...請問我可以申請哪些補助ㄋ...例如生育...育嬰..失業...又或者...我再找家公司繼續投保會比較好嗎???請各位知識大大有知道的幫忙我解答我的困擾...煩惱
勞保生育給付若在懷孕期間在公司有保勞保

而且符合下列條件是可以請領生育給付。

請領資格 1: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280日後分娩者。

2: 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181日後早產者。

※全民健康保險施行後

男性被保險人之配偶分娩、早產、流產及女性被保險人流產者

均不得請領生育給付

僅女性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可以請領生育給付。

※98年1月23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增列勞保條例第20條第2項

於98年1月25日施行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

且符合本條例第31條第1項第1款或第2款規定之參加保險日數

於保險效力停止後一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者

得請領生育給付。

資料來源: http://www.bli.gov.tw/sub.aspx?a=fcqNNB3OEQY= 參考資料 http://www.god-bos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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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z101406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生育給付

有關勞保生育給付問題?

我結婚後離職

現在懷孕三個月了

1-請問現在加保還可以領生育給付嗎?2-因我現在要保朋友的公司

所以勞健保要全額自付

如果要  加保應以多少薪資來保較划算?麻煩各位了!

感恩!


請領生育給付的資格被保險人合於左列情形之一者

得請領生育給付:一、參加保險滿二百八十日後分娩者。

二、參加保險滿一百八十一日後早產者。

三、參加保險滿八十四日後流產者。

被保險人之配偶分娩、早產或流產者

比照前項規定辦理。

你以前也有保過勞保吧!

有的話應該就符合了

除非你從來沒保過不過我覺得你加到朋友的公司保

勞健保全額自付並不划算因為勞保最高43900

生育給付目前是一個月

就最多43900但光是勞保你每就要付571(個人負擔) 1997(公司負擔)=2568到你生產應該要繳個6-7次

至少15408健保也不會少而你還得付勞退的6%(每月2634

6個月15804)

只是這筆錢n年後拿的回來所以你付的

跟你拿回來的差不多了(可能付的還更多=_______=) 參考資料 勞、健保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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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給付

能請領生育給付及失業給付嗎?

公司因要結束了

提早一個月被遣散.....又因剛好懷孕中...預產期預計1月底......那請問....1.那能領生育給付嗎?2.那自行去工會續保能領生育給付嗎?3.會不會影響失業給付的請領?
1.那能領生育給付嗎?Ans:被資遣

那就等於要退保了

既然退保

就不具備被保險人資格

當然就不行申領生育給付。

2.那自行去工會續保能領生育給付嗎?Ans:如果工會願意讓你加保

只要你在生產時具備被保險人資格便可以請領生育給付。

3.會不會影響失業給付的請領?Ans:當然會

如果你加入工會

便會被認為有工作只是無一定雇主而已

應該無法請領失業給付。

參考資料 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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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給付

有關勞保生育給付、國民年金生付給付和縣市的育嬰補助津貼問題

想請問各位大大!

最近意外得知有勞保生育給付與國民年金生育給付還有什麼縣市的生育補助津貼

可是對於這三個的請領條件全都不是很清楚。

想問一下:1.我目前的狀況是我是100年3月31公司退保

到101年2月底發現懷孕6w

預產期是101年10月底。

這樣不行申請對不對?(因為上網看資料好像都是退保一年內生產

勞保年資280天以上才可以申請!

)

另外

有什麼辦法可以請領到勞保生育給付呢?加工會?還是說依附在親屬的公司?p.s 我只是對這條法令的意思不是很懂→『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

且符合1或2規定之參加保險日數

於保險效力停止後一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者。

』2.國民年金我知道只要沒有勞保

不管年資都可以申請是嗎?那補助是多少錢呢?3.縣市的生育補助所謂的符合資格是指在該縣市的戶籍要滿1年以上這個條件就可以申請嗎?我是新北市的居民

從來沒有遷過戶口

目前27歲

這樣我是不是可以請領生育補助津貼20000元?還是說有其它條件嗎?
hi

發問者您好:依您的問題回答如下:1.我目前的狀況是我是100年3月31公司退保

到101年2月底發現懷孕6w

預產期是101年10月底。

這樣不行申請對不對?(因為上網看資料好像都是退保一年內生產

勞保年資280天以上才可以申請!

)

另外

有什麼辦法可以請領到勞保生育給付呢?加工會?還是說依附在親屬的公司?您的情形無法請領勞保的生育給付。

這和你的勞保年資無關

也和是否在退保後一年內生產無關

而是因為您懷孕的時間點

是在退出勞保以後

所以不屬於勞保給付的範圍。

您退保日是100年3月

懷孕已經是101年的事了

當然不能申請。

而且沒有工作就不能參加勞保

請不要去參加工會勞保

或是投靠親屬的公司

那都是違法的行為。

2.國民年金我知道只要沒有勞保

不管年資都可以申請是嗎?那補助是多少錢呢?如果不到25歲

也不可能參加國民年金。

您已經27歲

應該有收到國民年金繳款單。

如果有準時繳錢的話

國民年金的生育給付

是看一次生幾個寶寶

就給幾個月的投保金額。

目前的投保金額

每個人都一樣是17280。

所以生一個給17280

生兩個給17280 * 2。

國民年金的生育給付

不必計算年資

只要寶寶出生時

您還參加國民年金中

就可以領。

3.縣市的生育補助所謂的符合資格是指在該縣市的戶籍要滿1年以上這個條件就可以申請嗎?我是新北市的居民

從來沒有遷過戶口

目前27歲

這樣我是不是可以請領生育補助津貼20000元?還是說有其它條件嗎?請直接打新北市社會局電話詢問直撥1999〈新北市境內使用〉總機:02-29603456轉3625、3627、3628 參考資料 勞工保險條例、國民年金法、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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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給付

勞保生育給付的問題-{}

想請問一下知道的大大如果我勞保是在95.07.27加保96.06.17要生產這樣的可申請生育津貼給付嗎?
勞工保險條例第31條規定

被保險人合於左列情形之一者

得請領生育給付:一、參加保險滿二百八十日後分娩者。

勞工保險條例第32條規定

生育給付標準

依左列各款辦理:一、、、、、。

二、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者

除給與分娩費外

並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生育補助費三十日。

依勞保條例第31條規定

參加保險滿二百八十日後分娩者

可申請生育給付

只要你現在的年資加上之前的年資在生產日前滿280日即可申請

並不是要連續滿280日。

另外

依勞保條例第32條規定

需「被保險人」分娩

才能按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生育補助費三十日。

而「被保險人」指的就是有投保勞保的人

所以妳只要在6月17日生產的當天

有勞保的身份就能申請生育補助費。

申請生育給付

準備以下證件交由投保單位送勞保局審核。

被保險人請領生育給付

應備下列書件(均應蓋妥印章):1、生育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

2、嬰兒出生證明書正本或載有生母及嬰兒姓名、出生年月日等專欄記事之戶籍謄本正本。

3、存摺影本 參考資料 本身是社會保險專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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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給付

生育給付到底年資怎麼解釋阿....霧煞煞

有關生產給付的年資問題與中斷勞保的問題~~有2位的回答怎麼不一樣奈~~明谷大師說:只要你合計的勞保年資有已經有滿280天

然後在投保中懷孕後離職停勞保

從離職停保日起一年內都可申請.Ella說:你必須在加入勞保至少280天的期間內懷孕~生產才符合勞保生育補助的資格

雖然你斷斷續續都有加保

但在最重要的這280天以內你有間斷

所以你是不符合.到底哪個才是對的阿...?
有勞工保險之被保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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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給付

關於勞保生育給付

請問:若8月底生產工作只做到5月底這樣我應該符合請領勞保生育給付的資格吧???????那為何申請書下面卻又要投保單位寫資料蓋公司大小章????????????
1 勞工保險條例: 第二十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

且符合本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參加保險ㄖ數

於保險效力停止後一年內

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者

得申請生育給付 第三十一條 被保險人合於左列情形之一者

得請領生育給付: 一、參加保險滿二百八十ㄖ後分娩者 二、參加保險滿一百八十一ㄖ後早產者2「勞工保險生育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並沒有區分投保中或已退保者

共用一種表格。

已退保者

不需填寫投保單位及用印

填妥資料後、檢付相關證明文件

掛號郵寄或親自送勞保局〈各地辦事處〉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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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給付

換工作後如何請領生育給付?

我有二個問題 想請熟悉勞保作業的朋友回答1.如果懷孕前勞保就已經投保累計滿280天懷孕的過程中由A公司離職到B公司( 勞保有中斷四個月 三個月後生產)這樣子 可以請領生育給付嗎?因為當時B公司的勞保作業小姐告訴我 不能請領 這樣請不下來 所以沒有申辦2.生育事實在任職公司B發生(此時尚未申請生勞保生育給付)後來又轉任到C公司 因為生育給付在二年內都可以請領 這時已經到C公司 那生育給付是應該由B公司幫忙提出申請?還是由現職的C公司提出申請?
生育給付的請領資格:一、 請領資格 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280日後分娩者。

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181日後早產者。

所以只要你在生育前的投保年資已滿280天.而且生育時尚在加保期間就可以請領二.領取生育給付之請求權

自得請領之日起

因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女性被保險人於加保生效期間分娩或早產者

始得依規定請領生育給付。

三.被保險人請領生育給付

應備下列書件(均應蓋妥印章): 生育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

嬰兒出生證明書正本或載有生母及嬰兒姓名、出生年月日等專欄記事之戶籍謄本正本。

影印存摺浮貼於申請書上四.生育給付是勞工的福利之一只要你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在期限內由現在任職的公司為你出具公司印章送件請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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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給付

勞保生育給付問題

最近要生產了

立法院草案生育給付從原本的一個月變為三個月

雖立法尚未正式通過

聽說最慢在今年的九月會公佈

當然若是我目前申請的話就是領一個月;但是領取生育給付之請求權

自得請領之日起

因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所以如果我等到此法案正式通過後再提出申請

這樣是否可以領到三個月呢?
【聯合報/記者黑中亮/台北報導】 2007.01.04 03:18 am 一百多萬無一定雇主的女性勞工有福了

勞工保險條例昨天在立法院初審通過生育給付重大變革

原本只能由勞保局領到一個月的生育津貼

將調整成可領三個月生育補助費。

參考資料 打搜尋就一堆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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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給付

勞保生育給付請領問題?

自然產申請勞保給付

是否可依夫妻投保金額高的一方去申請??
檢視圖片 勞保生育給付請領問題?檢視圖片不行喔!!!依勞保局檢視圖片生育給付簡介的條件一、 請領資格 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280日後分娩者。

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181日後早產者。

※ 全民健康保險施行後

男性被保險人之配偶分娩、早產、流產及女性被保險人流產者

均不得請領生育給付

僅女性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可以請領生育給付。

※ 所謂【早產】係妊娠週數大於20週

小於37週生產者;或胎兒出生時體重大於500公克

少於2500公克者 ---依照中華民國婦產科醫學會79年12月20日第079號函釋規定 參考資料 桃園縣網路購物服務人員職業工會 - Yahoo!奇摩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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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給付

我離職後還可以申請生育補助嗎?

我現在還在職中也懷孕五個多月ㄌ

最近我想離職

可是這樣我ㄉ勞保就要轉成國民年金

那這樣我還能申請生育給付嗎?
勞保生育給付~~勞保總年資滿280天分娩或181天以上早產

可以領『勞保生育給付一個月』(前6個月平均投保薪資)http://www.bli.gov.tw/sub.aspx?a=HZhnQmjmHGA=懷孕後才離職退保

一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分娩(生產)仍然可以領『勞保生育給付』離職後~~轉入國民年金

從100年7/1日起

只要投保國保期間分娩

不限年資可以領『國保生育給付一個月(17280元)』http://www.bli.gov.tw/sub.aspx?a=vMmF+MaLjyM=同時符合『勞保生育給付』與『國保生育給付』資格

只能『擇優』申請1種~~勞保生育給付

有年資限制(滿280天)

不論一胎生幾個(雙胞、多胞)只能領一個月投保薪資(視個人投保金額

從17880~43900)國保生育給付

沒有年資限制

一律每個嬰兒給一個月17280元

(雙胞2個月、多胞比例增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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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給付

勞保的生育給付?

1.請問勞保的生育給付是不是有『開刀給付』.『住院給   付』請問要請領的金額怎麼算?2.我的勞保投保薪資很低可否可以以先生的勞保下去申請?3.以男方(先生)來說

有什麼補助

或是什麼陪產假之類  的可申請嗎?幾天?4.以朋友的例子

他懷的是雙包胎

2個小孩若出生於不同  天(隔一天)

開刀與住院是否可分別另外依2個小孩下  去申請2筆嗎?
1.請問勞保的生育給付是不是有『開刀給付』.『住院給   付』請問要請領的金額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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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給付

產假56及生育給付

我在公司任職98年7月15日到職至目前 已任職1年多 不好意思 想請問一下在今年2月多發現自己懷孕ㄌ. 原本公司需配合加班12H.直到5月身體不適.有跟公司要求說8H小時 原本正職現變成計時1H小時95元 預產期在10/14 想請問一下 這樣我可以跟公司請產假56天嗎產假56天是公司支付?還是勞保局?請問一下 產假56天跟生育補助是一樣的嗎
1.產假是跟公司請的

且您工作任職超過六個月

依勞基法第50條第2項產假期間

公司仍要照給工資

這部份就如平常上班期間一樣的時間轉帳

不是等到回公司才給。

2.生育補助是依勞工保險條例第31條、第32條之規定

這部份是由勞保局給付

給付標準分為「分娩費」及「生育補助費」兩種

您可以參考下列的法條規定。

3.育嬰假就是留職停薪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

可申請留職停薪到子女滿三歲為止

但不得超過兩年。

------------------------勞基法第50條:(1)女工分娩前後

應停止工作

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

應停止工作

給予產假四星期。

(2)前項女工受僱工作在六個月以上者

停止工作期間工資照給;未滿六個月者減半發給。

勞工保險條例第32條:(1)生育給付標準

依左列各款辦理:一、被保險人或其配偶分娩或早產者

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分娩費三十日

流產者減半給付。

二、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者

除給與分娩費外

並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生育補助費三十日。

三、分娩或早產為雙生以上者

分娩費比例增給。

(2)被保險人難產已申領住院診療給付者

不再給與分娩費。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1)受僱者任職滿一年後

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

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

但不得逾二年。

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

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

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二年為限。

(2)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

得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

原由雇主負擔之保險費

免予繳納;原由受僱者負擔之保險費

得遞延三年繳納。

(3)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發放

另以法律定之。

(4)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參考資料 執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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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給付

已無投保勞保之生育給付申請

本人於98/03/02~98/08/31參加政府短期就業計畫於8月底前發現懷孕5週

預產期為2010/04/30我的勞保年資累計約10年

請問明年生產完可以申請生育給付嗎又因已無投保了

所以申請書上面投保單位確認欄位該如何處理呢?
你好:如果依照你的所述~應該符合申請生育給付資格.一.生育給付申請條件 1.自投保日起滿280天者

可請領生育給付.(另有二種給付

因不吉利就省略)2.勞保中斷日前

合計保險年資已滿280天

而自離職停保日算起

一年內生產者

可請領生育給付.註解:妳懷孕時需要在投保中

懷孕後才中斷停保

自停保日起一年之內生產者都可申請生育給付.3.生育給付:按申請當月(含)前6個月平均投保薪資一次給予30天.二.生育給付申請手續.被保險人請領生育給付

應備下列書件(均應蓋妥印章): 1. 生育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2. 嬰兒出生證明書正本或載有生母及嬰兒姓名、出生年月日等專欄記事之戶籍謄本正本。

[勞保局各縣市辦事處]http://www.bli.gov.tw/sub.aspx?a=36vMsDMhGuE=祝順心/中谷誠懇回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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