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生育給付與育嬰津貼,需要具備甚麼文件證明才能申請?
請問:產假、生育給付與育嬰津貼
需要具備甚麼文件證明
才能申請?另外
申請育嬰假時
若在公司做PART-Time工作(像工讀生
非正式員工
無勞保)
是否仍具請領育嬰津貼的資格?反之
若上述狀況
卻有勞保
是否就不具請領育嬰津貼的資格了?
你好~中谷誠懇回答你...一.生育給付申請條件 1.自投保日起滿280天者
可請領生育給付.(另有二種給付
因不吉利就省略)2.勞保中斷日前
合計保險年資已滿280天
而自離職停保日算起
一年內生產者
可請領生育給付.註解:妳懷孕時需要在投保中
懷孕後才中斷停保
自停保日起一年之內生產者
都可申請生育給付.3.生育給付:按申請當月(含)前6個月平均投保薪資一次給予30天.{申請證件}1. 生育給付申請書(需公司或工會蓋章)及給付收據。
2. 嬰兒出生證明書正本或載有生母及嬰兒姓名、出生年月日等專欄記事之戶籍謄本正本。
[生育給付/範例申請書]http://www.bli.gov.tw/sub.aspx?a=sBCELYFGyb8=二.產假1.女性前後產後應給予產假56天
妊娠3個月以上流產者給予28天.2.受僱工作滿6個月以上工資照給
未滿6個月者工資減半發給.3.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者
應使其停止工作
給予產假一星期.4.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
應使其停止工作
給予產假五日。
5.請向公司申請.三.育嬰留職停薪1.保險年資滿一年以上
而子女未滿3歲
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2.自育嬰留職停薪日起
當月(含)前6個月
月投保平均薪資60% 按月發給
最高為6個月.3.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
得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
原由雇主負擔之保險費
免予繳納;原由受僱者負擔之保險費
得遞延三年繳納。
4.需向公司申請同意.[育嬰留職停薪申請表及範例98/05/01起適用]http://www.bli.gov.tw/sub.aspx?a=X/0d4BJbuqk=四.請洽公所是否有生育獎勵補助金.祝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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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給付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0011307621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