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全部都給你

做個花心的好女人

做個花心的好女人男人是藍天

太陽是你的妻子

月亮是你的情人

星星是你的知己。

這個世界上

男人最需要的

除了一個妻子

好像還有一個情人和知己。

那麽女人呢?女人好像是不需要的

她只要一個家

丈夫的愛就是自己的全部。

在女人的理想中

男人是她停泊的港灣

是可以依靠的大樹

是她一切的一切。

在男人的願望中

女人是他走過的橋

是他踩過的路

是他一點的一點。

這就是男人的花心

女人的癡情。

男人花心是風流

女人花心是下流。

男人花心是多情

女人花心是濫情。

男人花心是浪漫

女人花心是放浪。

男人花心是博愛

女人花心是亂交。

 男人在各種冠冕堂皇的理由和中性名詞的掩蓋下花得天經地義

花得理直氣壯。

從古時的妻妾成群

到今天的“彩旗飄飄”。

男人們一個個吃著碗裏的看著鍋裏的。

女人在各種貶義詞面前可是寸步難行

稍有不甚

就會掉入道德敗壞的泥淖。

歷史的天空、現實的土壤都對男人的花心

給予了寬鬆和寬容。

在這個物慾橫流的時代裏

男人的花心更被一點一點的嬌縱起來。

那些有錢、有權的玩金屋藏嬌

包二奶;少錢沒權的尋找婚外情

E夜情。

情人

不再是戀愛的代名詞;花心

光明正大

成了身份和地位的象徵。

於是很多女人面臨被遺棄的命運

她們才意識到:愛一個男人一輩子

等男人有權利有地位的時候

就該有年輕漂亮的女人出現了。

 女人總是埋怨說男人花心

其實花心是人的本性。

就像徐志摩所說的:“我們不敢否認人是萬物之靈

我們卻能斷定人是萬物之淫。

”男女花心是大自然所賦予動物們自然的一種本性

喜新厭舊也是高級動物的本性。

既然是一種自然的本性

那就是共同的

而不應該有男女之分

雌雄之別了。

那麽

為什麽女人不可以花心呢?女人不要怨男人花心

要怨就怨自己為什麽不花心。

女人最大的悲劇

就是以男人為中心

把男人當作自己的全部

把男人當作自己的天。

總是被男人所選擇

而不是選擇男人。

一旦男人移情別戀

就感覺天都塌下來了

就感覺生活失去了重心。

於是有很多女人使出“一哭二鬧三上吊”的方法來對付花心的男人。

這樣的方法對於膽小而又愛名愛利的男人或許有效。

作為一個聰明的女人

你不妨來一個“以牙還牙

以毒攻毒”。

他移情

你別戀

他別戀

你花心。

”幾乎所有的女人都喜歡花

所有的男人都喜歡花一樣的女人。

女人如花必然有一顆花的心

這麽說真正該花心的應該是女人。

前不久

在網上看文章

洪晃女士一語驚人

在博客上發表文章《睡多少男人算“值了”》。

現摘錄如下:“0--白活了

1--虧

2到3--傳統

3到5--正常

5到10--夠本

10到15--有點忙

15到20--有點亂

20到30--有點累

30到50--過於開放

50以上--完全瞎掰。

我們不去討論它的值與不值

它的對與錯。

我也不想鼓吹女性

把它當作自己的目標。

我更不茍同這種“性”上面的開放。

只是想說一句

這個世界是男人的

也是女人的。

男人有機會選擇女人

女人也有機會選擇男人。

女人

走出閨房

走出家庭

你就會發現外面的世界很精彩

外面的男人很可愛。

女人

不要讓自己熬成“黃臉婆”

而應該去領略一下外面的花花世界

做一個花心的好女人。

做個花心的好女人

就要有花一樣的外形。

給自己化上淡淡的妝容

穿上得體的時裝。

適當的修飾自己

適當的美麗自己。

即使不是花枝招展

你也楚楚動人

一樣的能吸引很多的眼睛。

做個花心的好女人

就要有花一樣的性情。

每天給自己一個微笑

給自己一份好心情

鏡中的你一樣的年輕。

給別人一個善意的微笑

即使不是笑靨如花

也一樣的能留下一片溫馨。

做個花心的好女人

就要有花一樣的精神。

有著良好的心態

從書本和生活中吸收養分

用豐富的內涵、深厚的文化底蘊來充實自己

不但悅目

而且賞心。

即使不能使眾生顛倒

也有著自己不一樣的風情。

花心的好女人是聰明的

她懂得如何來獲取男人的心。

她是獨立的

知道不可以把自己的全部依托於一個男人。

她是理智的

懂得男女交往上能“發乎情

止乎禮”。

花心的好女人更是有魅力的

在愛情和婚姻的海洋中

是能夠自由遊弋的。

聰明的女人

與其埋怨男人花心

不如自己也“花心”一回

在“花心”中

做到多情而不濫情

風流而不下流、浪漫而不浪蕩

博愛而不亂交。

用花心好女人的標準來要求自己

完善自己

保持自己的真性

做一個精美的花心女人

那麽你再也用不著擔心男人花心了。

女人花心也不錯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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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712010893429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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