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給付

國民年金和勞保的生育給付問題

我懷孕滿21週懷雙胞胎

但在8/20早產先出生一個寶寶

在8/21又出生另外一個寶寶

這樣可以領國民年金和勞保的生育給付嗎?因為我的離職是8/20

還算是公司的員工

這樣我可以領勞保ㄉ生育給付嗎?公司在7月底時退健保

這樣我可以領國民年金的生育給付嗎?
如果你是在勞保投保期間懷孕即便你離職了 依然可以申請勞保生育補助津貼你必須自動向勞保局申請勞工保險生育給付(1個月投保薪資)一、請領要件:被保險人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

得請領生育給付。

(一)參加保險滿280日後分娩者。

(二)參加保險滿181日後早產者。

二、給付標準: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者

按被保險人分娩當月(包括當月)起

前6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生育給付30日。

三、請領手續:請領生育給付

應檢具下列書據證件。

(一) 勞工保險生育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二) 嬰兒出生證明書或載有生母姓名及嬰兒出生年月日之戶籍謄本。

四、請領期限:領取生育給付之請求權

自得請領之日起

因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依勞保條例第31條規定

參加保險滿二百八十日後分娩者

可申請生育給付

而滿280日

是指生產當日之前勞保的總投保天數有280日

而非要連續滿280日。

健保與國民年金生育給付 無關係!勞保與國保 只能領其一 參考資料 勞工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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