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生育給付
懷孕後換工作(休息一個月)的生育勞保給付?
請問一下前工作二年的年資
於今年三月底辭職
休息一個月後於五月開始新工作
十月份生育時是否一樣享有勞保的生育福利?(如果沒有不就虧大了...)
Q.懷孕後換工作(休息一個月)的生育勞保給付? 請問一下前工作二年的年資
於今年三月底辭職
休息一個月後於五月開始新工作
十月份生育時是否一樣享有勞保的生育福利? (如果沒有不就虧大了...) A一、〝勞保生育給付〞 1.勞保被保險人參加保險合計滿280日後分娩者請領資格。
2.勞保被保險人參加保險合計滿181日後早產者請領資格。
您的勞保年資在生產前滿280日
就符合申請生育給付、 女性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者
按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當月
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付生育給付30日。
A二、〝產假期間薪資〞依照勞基法第50條:(分娩或流產之產假及工資)女工分娩前後
應停止工作
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
應停止工作
給予產假四星期。
前項女工受僱工作在六個月以上者
停止工作期間工資照給;未滿六個月者減半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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