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你們
加油站打工..遇到惡劣老闆..董~~勞基法的 幫我!15點
事情是這樣的我本身在加油站工作 目前2年了本身是 中國石油 私人的!
由於老闆 很機車 所以我跟做3年的這個同事都想不做了他也在開會的時候 說過 好聚好散。
哪邊涼快哪邊去這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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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再除夕+除夕前一天都會洗車2天洗了2萬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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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百台都很辛苦當然也有所謂的年終獎金正常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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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6千2年=1萬3年=1。
5萬已經算是很少了在發年中的這個晚上 也就是除夕大家都洗車喜的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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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等著領這筆錢要發的時候他說 你們的勞退薪資 要扣到錢 (這個不是老闆因該負責的?)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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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年終有減少以後可能不發了最後~~我(2年)=2000元同事(3年)=3600元其他佈道1年或者滿一年的同事=600元當場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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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經過後~~隔天我跟老闆說不做了他也說OK 今天我同事3年的那個 由於它是公司 算是大咖的跟老闆說 不做 老闆不放他走 說 你走ㄚ 年終獎金 拿來環我 (包刮我這個做2年的也是)最後這個3年的同事耐不住氣跟老闆說 他不爽領她2月份做的薪水了騎機車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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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帥的 對付這種老闆問題來了由於我是工讀生 懂的勞基法也不多所以高手幫我1。
他叫我年終獎金環他?不然還是耀崇我新水裏面扣?? 我怎辦? 勞基法會館ㄇ2。
我同事 說不領那些錢了 他如果還是去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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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如果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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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犯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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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亂發年終 有可能暗槓 這種行為 勞基法 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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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我解答 謝謝各位
真辛苦
不懂勞基法保障權利的人還真不少. 其實
勞基法很簡單
就是用最簡單人生邏輯去判斷就可以了.1. 你們要每個月保留好薪資單. 上面就有每月跟公司領 的薪水. 如此
老闆於某月扣你們薪水時
你們就可 跟勞工局告狀啦!2. 年終獎金
是每年依公司盈餘多少去估算的
這點勞基法 就沒規定
一定要發多少. 所以無法要求多少金額. 只是若大家多感覺去年公司有賺不少錢
而確突然給的 不一樣
的確會另人傻眼
但是 anyway (無論如何)
你們 也的確有隨時不想做
想換工作的權利
只要你們有按照 勞基法中的勞工要盡的義務
給老闆一些找人替換你工 作的交接期
因畢竟你來公司
也學習到公司不少經驗 (工作一年
要交接兩個星期)
相互感謝
雖然這個老闆的 確有點凶
且令你們感覺小氣. 3. 公司是無法請你們退還已領的年終獎金的. 公司只能聽到你們不做的訊息時
請你們寫個辭呈函 (最好你們不做時
自動寫個辭呈函
上面註明日期
並請公司收到後
若同意你們離職
公司就簽名退還給 你們單據
如此交接日期就開始起動
期間老闆要趕快 找人頂替你們
而你們也要負責好好交接工作給新人.) 而若老闆收到你們的辭呈函時
若想留你們下來繼續 做
那他就要跟你們好好的溝通了
客客氣氣提供良好 的留人條件
譬如: 加薪...
一個月再多放一天假.... 以便 拉近雙方異見的距離.以上就如此簡單
總結:1. 不能任意扣薪水 (但你們要保留好每月的薪資單
或 公司匯款入帳本的數據
以備萬一要進行到勞工局訴 訟之用.)2. 年終獎金公司不能再要回
即使年過後職員提辭呈.3. 辭呈提出後
只要有盡責等新人進行任內交接
公司是 沒權利不給薪的. (即使是不交接
但仍要給薪
只是這 樣子對你們的責任態度較不良而已
最好不要如此
畢 竟
在某些方面
公司還是對你們有點恩的. 所謂
好聚 好散).4. 而若是老闆不要你們交接
也不給你們薪水
那就是違法 了
可以告勞工局
他會被迫還你們薪水
且必須還受罰款. 並且
若老闆被判是他自己資遣你們的話
你們是可以領 到公司的資遣費的 (一年公司須給資遣費一個月).5. 我建議
你們還是凡事按照勞基法給你們的保障來進行. 該是你們的權利就該領
該你們要盡的交接義務就交接. 如此
也是做善事一樁
因為
穩定情緒
微笑的敝開心情
讓公司按勞基法一步步的進行順利
這樣子
對以後新進 人員以及你們的學弟的權利保障會更好哦! 加油囉!
1.給獎金.是雇主自願的.你沒有逼他.所以不用還...扣薪資.違反勞基法的規定..不得預扣薪資.作為賠償或是違約金之費用.2.他喜歡耍帥.跟錢過不去...因為他自己也說..不爽領.而不是雇主不給他..如果他還要回去領.非常非常難..他自願放棄自己的權利.幫雇主做白工.3.勞基法沒有規定年終獎金要如何計算.所以就沒有所謂的亂發.可以隨雇主高興.你的薪資問題可以找勞工局.有勝算.你朋友的問題.找勞工局勝算很低.非常低.除非他自己不要承認他自己有說不要領.
你老闆開的加油站在哪裡?公佈出來讓大家知道大家不要去那裡加油啦
像這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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