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

被資遣了卻沒給年終獎金..合法嗎??

我們公司((華新麗華集團下的小公司))突然將生產線資遣將近1/4的人力..其中少數甚至是被電話告知..要求該員下個上班日毋需進現場工作..直接找主管面談資遣事宜..這種無預警的行動讓很多不懂勞基法的失去爭取權益的機會..只能任憑開價..甚至簽立合約年關將近

一群員工在沒有仕何心理準備的情況下成為了失業人員

沒有任何預告

這種資方實在過份。

為替許多莫名被資遣的同仁爭取權益..在這裡我想請問各位老大:1.年終獎金並非公司的法定義務..所以資遣時只能由公司決定發不發當年年終?勞工沒有爭取的權義嗎?2.很多被資遣的員工要求附上年終時

卻被法務單位人員表示「公司法規有明文規定年終只給還留在公司的員工

你們已經被資遣了

已經不是公司的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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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az101406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