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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給付

勞工生育給付

我上網看過勞工局的解說

請領資格投保者滿280日生產

中途中斷又再重新投保也算嗎?例如:我96/5/1~96/12/31退保

又於100/1/1~100/6/30。

這樣也有算滿280天嗎?像這樣中斷又再投保要請領給付是否要再重新投保滿6個月才能申請?
勞工生育給付我96/5/1~96/12/31退保

又於100/1/1~100/6/30。

這樣也有算滿280天嗎?像這樣中斷又再投保要請領給付是否要再重新投保滿6個月才能申請?[1]:勞保年資是累計的

以您的情況已符合滿280天。

[2]:另外給你勞保局條文請檢視一下:簡單的說~只要1:投保累計已滿280天。

(累計)2.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181日後早產者。

3: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

且符合1或2規定之參加保險日數

於保險效力停止後一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者。

所以依以上妳的情況

妳若確定是在96/5/1~96/12/31這段保險有效期間懷孕

妳若在7月1日時退保

還是合乎請領勞保生育給付!!網址:http://www.bli.gov.tw/sub.aspx?a=fcqNNB3OEQY=檢視圖片
由一開始投保起算~不論換過幾間公司

中斷多久

只要從加勞保開始的紀錄滿280天即可!
1:妳的年資夠

但最好一直加保到生產是最保險!高雄市幼兒托育職業工會部落格http://tw.myblog.yahoo.com/frguo2005
應該說勞保局的生育補助是指你於懷孕其都有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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